
面對全球資源耗竭與淨零轉型挑戰,我國將《資源回收再利用法》修正更名為《資源循環推動法》,由廢棄物管理邁向資源全生命週期治理,導入綠色設計、資訊揭露及循環採購等制度,推動循環經濟發展,並協助企業提升永續競爭力,掌握全球綠色轉型新契機。
面對全球資源耗竭、氣候變遷及淨零轉型挑戰,循環經濟已成為各國推動永續發展的重要策略。總統於今(2026)年6月17日公布「資源回收再利用法」修正,正式更名為「資源循環推動法」,象徵我國由過去以廢棄物回收再利用為核心的管理模式,正式邁向以資源全生命週期管理為核心的循環經濟治理架構。本文說明本次修法的重要意義,並從企業經營角度分析綠色設計、供應鏈管理、資訊揭露、循環商業模式及國際競爭力等面向所帶來的挑戰與契機,進一步探討企業如何透過循環轉型提升韌性與競爭優勢,以掌握全球綠色轉型所帶來的新商機。
從「資源回收再利用」邁向「資源循環」新時代
今年6月2日立法院三讀通過「資源循環推動法」,總統於6月17日公布施行,將逾二十年的「資源回收再利用法」正式更名。這不僅是法規名稱的調整,更代表我國資源管理思維的重要轉變,象徵臺灣正式由過去以廢棄物回收再利用為核心的管理模式, 邁向以資源全生命週期管理為核心的循環經濟新時代。
近年來,面對全球資源耗竭、氣候變遷、國際供應鏈重組及淨零轉型等挑戰,世界各國紛紛將資源循環視為國家永續發展的重要戰略。歐盟於2020 年發布「新循環經濟行動計畫」(New Circular Economy Action Plan),強調產品設計階段即應納入循環利用、可維修性及再生材料使用等理念;日本於「循環型社會形成推進基本法」架構下持續推動循環經濟政策;韓國亦於2024年施行「循環經濟社會轉型促進法」,積極推動循環產業發展。
我國推動「臺灣2050淨零排放路徑」過程中,已將「資源循環零廢棄」列為十二項關鍵戰略之一,透過提高資源使用效率、降低原生資源消耗及促進再生資源循環利用,逐步建構循環型生產與消費體系。在此背景下,「資源循環推動法」首次將產品從設計、生產、消費、回收至再利用等全生命週期納入管理制度,並導入綠色設計、產品資訊揭露、循環標誌、循環採購、創新實驗沙盒及獎勵補助等制度,展現我國推動循環經濟與永續發展的決心。
從廢棄物管理邁向資源循環治理
過去社會大眾對於資源循環的理解,多集中於廢棄物回收及再利用。然而,面對全球資源供應不確定性提高及碳排放減量壓力,單純依賴末端回收已不足以解決問題。「資源循環推動法」最大的特色,在於將資源管理思維由末端處理向前延伸至產品設計、生產製造、流通消費、使用維修、回收再利用等各階段, 建立產品全生命週期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