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大學夜間部就學期間,個人深刻領悟到「學問有用論」之道理,投入學術研究後,目睹臺灣企業遭遇甚多經營管理之問題,更加深切自覺所研究之管理會計技術,必須能夠解決臺灣企業所面臨的經營管理問題,方能協助臺灣企業成功轉型及升級,提升企業的競爭力。因此持續地從事學術研究且義務為臺灣企業設計及實施管理會計技術,不但為企業界帶來經濟效益外,也改變企業主及員工之思考及行為模式,為企業未來成長建構穩固的基礎。
在此分享本人在管理會計之創新及智慧財產權之布局經驗,俾供臺灣管理學界及業界參考。個人認為管理學術之智財權與理工科之以專利為主的智財權不同,包括:專利、商標、IT系統及著作權等。
管理會計之創新及智財權之産生
於美國攻讀博士班期間,即開始投入管理會計之研究,學成歸國後義務為一些企業設計及實施不同的管理會計技術,發現將理論及實務緊密結合,當擁有穩定及成熟的常模後,例如可操作之SOP及表單制度等,才是産生智財權之時機。有關本人研究之管理會計技術之創新及擁有之智財權情況,茲分別說明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