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灣證券交易所及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為全力支持政府推動之產業發展策略,依行政院推動的「六大核心戰略產業推動方案」及金管會「資本市場藍圖」,以創新驅動經濟為目標,參考倫敦、新加坡、香港及韓國等為創新公司籌資設置的證券交易板塊,設置臺灣「創新板」及「戰略新板」,並於民國(以下同)110年7月26日正式開板交易。截至今(111)年4月30日,創新板尚無公司登板,戰略新板計有10家公司登板。
本文主要針對現行發布的創新板及戰略新板相關規則及指引,從中探討雙板的特點,並從發行面及交易面進行比較。
創新板及戰略新板特點
臺灣資本市場為多層次架構,其中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於103年度設立創櫃板,主要協助創新、創意構想的微小型公司創業輔導籌資機制,考慮創櫃板公司屬於非公開發行公司,公司的規模與財務及內部控制制度不及公開發行公司完備,且創櫃板的交易制度具有籌資功能卻不具交易功能,缺少流動性連帶影響籌資效果。反觀創新板以擁有關鍵核心技術、創新能力(如物聯網、人工智慧、大數據等新技術應用)或創新經營模式之創新公司與新藥研發公司為目標掛牌公司;戰略新板以政府積極扶持之六大核心戰略產業(如資訊及數位、資安、生物醫療科技、國防及戰略、綠電及再生能源,以及民生與戰備產業)或其他創新性產業為目標掛牌公司等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