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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付寶是臺灣第一家申請電子支付機構的業者。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於前(2015)年5月3日通過,歐付寶隨即遞件申請。歐付寶原本是第三方支付業者,業務範圍以代收代付為主,轉為電子支付機構之後,資本額增資至5億元以上,主管機關從經濟部改為金管會,除了原本可經營的代收代付業務之外,新增儲值、轉帳。
交易前中後付款 還可P2P轉帳
電子票證(如:悠遊卡、一卡通、icash)亦可儲值,惟有1萬元的上限,電子支付機構的儲值上限可到5萬元。歐付寶副總經理詹艾臻提到,對於收入較少者例如學生,或是信用不佳者,只要銀行有餘額就會被扣款償債的卡債族等,通常無法使用銀行帳戶扣款或信用卡,非現金交易通常只能選擇電子票證,但電子票證較適合小額交易,單筆交易無法超過儲值上限1萬元,因此若有較大額的支出時,若不想搬出現金交易,儲值就是相當便利的支付方式。也因為可儲值的金額較第三方支付業者為高,金管會要求電子支付機構必須將用戶所儲值的金額,存在專用存款帳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