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法院裁定:依IEEPA課徵的關稅應予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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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2026)年3月4日,美國國際貿易法院(CIT)發布命令,要求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局(CBP)針對依《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所徵收的關稅辦理退稅。

這項命令是依據美國最高法院於今年2月20日作出的判決。該判決認定,IEEPA法律本身並未賦予政府課徵關稅的權力。法院進一步指出,凡是曾被課徵IEEPA關稅的進口商,都有權依據最高法院的這項判決獲得相應的法律保障與利益。

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局(CBP)於今年3月6 日向法院提交聲明,表示將開發新的「自動化海關環境」(Automated Customs Environment,ACE)系統功能,建立一套自動化、以進口商為基礎的IEEPA關稅退稅機制(含利息)。CBP 預計約需45 天完成系統開發。因應此項承諾,法院已暫停先前要求立即辦理退稅的命令,待系統建置完成後再行啟動退稅作業。

法院命令的適用範圍

美國最高法院雖已認定IEEPA並非課徵關稅的合法依據,但並未具體說明先前已繳納的IEEPA關稅應如何處理。本次國際貿易法院的命令,則針對以下兩類案件提供了明確的處理方向:

1. 尚未完成結關(清算)的案件:指進口貨物已入境美國,但海關尚未完成最終稅額核定的案件。法院命令CBP在辦理這類案件的結關作業時,不得再課徵IEEPA關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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