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審虛擬資產專法 明定穩定幣發行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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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初審通過「虛擬資產服務法」草案,強化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VASP)監理,明定VASP 應依規定種類,分別取得主管機關許可始得營業;未經許可及發給許可證照者,除主管機關另有規定者外,不得經營各該虛擬資產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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