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財務比率分析項目與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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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考量我國於明(2026)年實施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保險合約」(IFRS 17),爰參考國際實施IFRS 17情形,重新檢討財務報告之財務比率分析項目與公式,以提升資訊揭露品質,研擬修正「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本次共計修正四條條文及三個格式,並刪除一個格式,包含:一、調整IFRS 17下重要財務比率分析項目與公式,主要包括增訂壽險業之「保險服務結果對稅前純益比率」、「合約服務邊際釋放對保險服務結果比率」、「新合約之合約服務邊際比率」及「新合約虧損性合約損失比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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