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編緝部 日期:2025年1月號 (第470期) 出處:會計研究月刊第470第29頁
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之1投資抵減優惠去(2024)年底到期,行政院已通過修正草案,增列人工智慧(AI)產品或服務、節能減碳兩項目,適用投資支出金額上限自新臺幣(以下同)10億元提高至18億元,施行期限延長至2029年底,盼藉此引導產業投資AI與節能減碳設備,加速數位與淨零雙軸轉型。為達成淨零目標,草案亦鼓勵產業低碳轉型,其中節能減碳適用項目規格必須高於或符合高效能標準,例如:採用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的IE4以上等級高效能馬達、一級能效空壓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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