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工小額匯兌每年上限 提高至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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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修正「外籍移工國外小額匯兌業務管理辦法」,鬆綁外籍移工去(2024)年第四季起每年累積匯回母國的限額,從新臺幣40萬元提高到50萬元。此外,和法規預告期相比,進一步調整三大項目:一、獲得金管會核准的業者,需要新增其他合作國家,匯兌申請書可簡化;二、允許匯兌公司可代墊;三、增訂外銀在臺分行申請兼營業務時,允許可以由總行或區域總部授權人員出具同意書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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