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信法規預告修正 強化內稽功能與自律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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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健全資產管理業發展、維持市場交易秩序,金管會預告修正「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4條之1、「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管理規則」第19條之1暨「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第19條之2條文草案,修正重點包括:一、投信事業內稽主管職位應等同副總經理或同等職務,未符合者,應於修正施行之日起一年內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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