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編輯部 日期:2022年7月號 (第440期) 出處:
配合母法「產業創新條例」修法,經濟部公告修正「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投資智慧機械或第五代行動通訊系統抵減辦法」名稱為「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投資智慧機械與第五代行動通訊系統及資通安全產品或服務抵減辦法」,三大修正重點為:(1)增訂資通安全產品或服務之定義及所需具備要件;(2)自今(2022)年度起,當年度改以交貨或服務提供完成年度認定;(3)與支出項目有關證明文件應併同檢附付款證明,自行製造或委由他人製造者則需檢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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