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發行部 日期:2021年4月號 (第425期) 出處:
為避免房屋所有人藉編釘或增編房屋門牌號碼,將房屋分割為小坪數出租獲利,卻適用低價房屋免稅規定,以規避稅負,行政院會議通過「房屋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定適用住家房屋現值在新臺幣10萬元以下免徵房屋稅規定之要件,將排除非屬自然人(如法人)持有者之適用,且自然人持有全國以3戶為限,並自今(2021)年7月1日施行。財政部表示將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期能儘速完成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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