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編輯部 日期:2021年4月號 (第425期) 出處:
現行實施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措施(每台最高可節省新臺幣2,000元),有效創造節電效益,減少碳排及節省民眾電費負擔,優惠期限將於今(2021)年6月14日截止,為繼續鼓勵民眾購買節能電器產品,並帶動電器產業轉型發展,行政院通過「貨物稅條例」第11條之1修正草案,擬將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之適用期間延長為二年,至2023年6月14日止,並期能早日完成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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