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RS 17實務之四: 會計工作項目

字級
  |    | 

依保險事業發展中心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 號「保險合約」(IFRS 17)專案平台規劃時程,國內各保險公司應已完成差異分析報告提報董事會,並開始進行下一階段之導入工作。本文將就導入專案各階段中有關會計面工作項目(如會計項目清單、分錄規則、財務報表及附註揭露格式、合併子公司、擬訂未來結帳、財務報導流程、內部控制作業之處理程序、過渡日前準備工作)之重點加以說明。

工作項目1

會計項目清單

公司須設計其會計項目清單(Chart ofAccount;CoA), 設計時應考量IFRS 17規定、內部分析及管理需求,如區分衡量模型及交易別等。以資產負債表中之剩餘保障負債(LRC) 及已發生理賠負債(LIC) 為例,依公司內部分析與管理需求所需,可依不同保單群組、不同衡量模型(如一般衡量模型(GMM)、保費分攤法(PAA))、現金流量之類型(如預期未來賠款、佣金及交易相關稅賦等)、時間價值、風險調整(RA)及合約服務邊際(CSM)等加以區分子目,以利未來分析及編製調節表。

全文未完...

欲閱讀全文,可訂購本期雜誌電子雜誌
如果您喜歡我們的文章,您可以訂閱電子報,獲得最即時的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