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際保險監理官協會(IAIS)已於去(2019)年11月年會通過保險資本標準(ICS)2.0版,並自今(2020)年起進入五年監測期,將於2025年正式實施。另考量未來實施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 號「保險合約」將以公允價值衡量保險負債,以增強公司財務體質及承擔風險的能力。金管會將採循序漸近導入之作法,分三階段時程推動我國保險業新一代清償能力制度,包括:持續修正並檢討相關措施、在地試算(第一階段)與平行測試(第二階段)、接軌準備(第三階段)等,以使保險業順利接軌國際制度及更合理反映經營風險。另考量我國預計實施IFRS 17生效日為2026年,為使保險業財務報告與清償能力之衡量具一致性基礎,新一代清償能力制度將比照IFRS 17,同步於2026年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