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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因應近年來產業升級轉型,且受僱員工人數快速成長,原「中小企業認定標準」所採實收資本額標準新臺幣8,000萬元以下、受僱員工100人以下之認定標準,已不能符合中小企業發展需求,經濟部日前修正發布「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不分行業別,凡依法辦理公司或商業登記,實收資本額在新臺幣1億元以下,或經常僱用員工人數未滿200人之事業,均認定為中小企業。本次擴大適用範圍,將可新增嘉惠1,752家較具規模之中小企業(其中製造業、礦業及土石採取業等占2.3%,服務業等其他行業占97.7%)獲得財務及經營相關輔導協助,強化中小企業經營體質並降低其營運成本,提升其競爭力,進而帶動整體產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