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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鑑於新冠肺炎疫情仍然嚴峻,為避免民眾於短期內前往國稅局申報所得稅,可能因群聚而致疫情擴散,財政部依稅捐稽徵法第10條規定,公告全面延長108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限至今(109)年6月30日。延長作業包括:所得及扣除額資料查詢作業期間為4月28日至6月30日;綜合所得稅透過網路申報,須檢送之其他證明文件及單據資料,應於7月10日前送(寄)至國稅局所轄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代收;營利事業及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採用網路辦理結算申報應檢送之相關附件資料及會計師查核簽證報告書,應在7月31日寄送,或得於7月30日前,透過網路申報繳稅系統軟體上傳送交。此外,財政部也補充說明,108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第1批退稅案件,將提前1個月於6月30日退稅,適用於6月1日前完成網路報稅或稅額試算回復、5月11日前以紙本申報完成之納稅義務人,以鼓勵民眾多使用線上申報,一起度過疫情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