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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於去( 民國108) 年3 月26 日發布審計準則公報第七十一號「採用查核人員專家之工作」(以下簡稱第七十一號公報),主要係參考國際審計準則第620 號(ISA 620「Using the Work of an Auditor's Expert」) 之相關規定訂定,規範查核人員於必要時採用具有會計或審計領域以外專門知識之個人或組織之工作,以取得足夠及適切查核證據之責任。
第七十一號公報自實施日(民國108 年7月1 日)起,取代審計準則公報第二十號「專家報告之採用」。
本文共分為七個部分介紹第七十一號公報,以期讀者能更容易瞭解及閱讀該公報。
一、公報目的
第七十一號公報之目的係規範查核人員決定是否採用查核人員專家之工作,以及如採用查核人員專家之工作,確定該工作就查核目的而言是否適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