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音樂是人們日常生活必需品,豐富我們的生命,特別是在防疫期間,在家工作、學習及娛樂,常需要音樂相伴,陶冶性情也撫慰人心。現代人聽音樂已很少會買CD,也不容易找到賣CD的店家,很多人會在網路上聽音樂,有些是免費的,有些則是搭在電信帳單付月費而可享受多元的音樂體驗,這要歸功於網路音樂平台的崛起,可說是空中點唱機。現今東西兩大網路音樂平台強權,分別是來自中國的騰訊音樂與發跡於瑞典的Spotify,都在美國紐約證交所上市。臺灣網路音樂市場上除了Spotify之外,主要是分別與三大電信商結盟合作的KKBOX、MyMusic以及friDay音樂等業者。
騰訊公司於今(2021)年7月遭中國反壟斷主管機關責令解除網路音樂獨家版權的經營模式,引起世界關注。網路音樂平台只是平台經濟大宇宙中的一個星系,可得預料平台經濟在野蠻生長後,將面臨政府加強管制的新樂章,反壟斷管制即為其中一環。臺灣的公平交易法也具有反壟斷的機制,平台業者應注意相關遊戲規則的發展趨勢。
平台經濟的網路外部性
網路音樂以串流(streaming)為主,有別於過往曾經風行的檔案下載(download)模式。雖然實體音樂CD銷售業績下滑,但網路音樂的盛行仍可為歌手及唱片公司帶來相當收入。網路音樂平台的經營模式主要由平台業者向版權業者取得授權,透過串流方式將音樂分享給用戶,用戶採取訂閱模式收聽而可享受進階版的服務,或是不用付錢但需接受廣告模式以及受到限制的收聽模式。以串流音樂的龍頭Spotify為例,它提供成千上萬的音樂單曲、專輯及podcast等聲音內容,累積廣大用戶收聽習慣的大數據,透過AI及演算法的分析運算,根據用戶收聽的興趣及點播歷史而推薦更多適合的音樂聽聽看,且提供多種服務功能,讓用戶得以自由自在地探索及享受無所不在且深得我心的音樂體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