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管理 客戶合約之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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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客戶合約之收入」(簡稱IFRS 15)準則生效日為明(2018)年1月1日。在新收入準則之下,企業不再區分提供給客戶的是商品、勞務或是建造合約,重點在於合約中所有對客戶移轉商品、勞務或建造完成程度之承諾;IFRS 15明確地規範運用五步驟模型,來決定收入認列的時點及金額。因此,所有上市上櫃公司對銷售合約訂定和履行須要具備應有的注意,以及準備好各項配套措施,來有效管理客戶合約之收入。

客戶合約管理 注意交易類型和會計處理

合約管理係指自合約商議、簽訂至全部合約權利義務履行完畢為止之一切作業管理,例如客戶合約管理範圍包括業務人員與客戶在銷售作業內所有的行為。依據IFRS15,運用五個步驟模型來決定收入認列的時點及金額,第一個步驟即是:「辨認客戶合約」,因為客戶合約是一切銷售交易和會計處裡的基礎,內容敘述須清楚與各種交易條件要明確,才能使得後續的步驟有遵循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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