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RS 永續揭露準則宣導會 引領企業永續、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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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臺灣證券交易所、臺灣期貨交易所及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共同主辦、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承辦之「IFRS 永續揭露準則」宣導會,日前於臺北國際會議中心舉辦,吸引1,500人次參與。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經理黃文君表示,近年全球永續揭露(Sustainability Disclosure)逐漸成為企業永續治理與資本市場的重要語言,因此舉辦宣導會,對全體上市櫃公司分三階段適用及規定再次說明,並傾聽企業意見。

關於壽險契約或解約金、累積之保單價值準備金等,得否作為強制執行的標的,學說或實務均有不同見解。就此爭議,最高法院大法庭已於2022年12月9日裁定:「執行法院於必要時,得核發執行命令終止債務人為要保人之人壽保險契約,命第三人保險公司償付解約金。」

永續揭露五撇步:從日常到共好

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董事長王怡心說明,從IFRS S1與S2到GRI準則,永續揭露不再只是編寫一本報告書,而是展現企業如何「把永續做進日常、說出行動、連結社會價值」的過程。也提供與會者永續揭露五個「好記」小撇步:日常→自然→聚焦→落實→共好。

一、 要日常:永續不是額外的任務,而是「融入日常營運的習慣」。

二、 很自然:尊重自然生態,讓永續回歸本真。

三、 有重點:選對議題、聚焦溝通,永續報告書內容豐富,但重點要清楚。

四、 好落實:揭露要能行得通、看得見,再好的承諾,若缺乏行動驗證,就只是口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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