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租稅協定是兩國之間,為了避免雙重課稅風險而洽簽的協定,無論是對企業或個人赴海外投資經營影響尤為重要。據財政部資料,截至今(2023)年 9 月,臺灣已簽署租稅協定的國家共 34 國。雖含括了臺商主要海外布局的新南向國家、歐洲重點國家,唯獨缺少美國及中國二大貿易國,實為美中不足。
兩岸租稅協議於 2015 年 8 月 25 日正式完成簽署,並以協議生效後隔年 1 月 1
日開始適用。遺憾的是,臺灣因《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尚未完成立法通過,致兩岸租稅協議迄今尚未生效。不過,美國參議院財政委員會於今年 9 月 14
日以全票贊成通過「臺美避免雙重課稅相關法案」(U.S.-Taiwan Expedited Double Tax Relief
Act),將透過修改美國國內稅法,降低臺商特定美國來源所得扣繳率,包含降低扣繳稅率、常設機構判定規則、聘雇所得課稅方式、合格臺灣稅務居民定義等四議題。同時也要求臺灣必須提供完全對等的互惠,法案才會生效。
除了美國參議院財委會,在此之前,美國參議院外交委員會在今年7月13日業已口頭表決通過「臺灣租稅協定法案」(Taiwan Tax Agreement Act of
2023),授權臺美洽簽租稅協定。臺灣也將依《稅捐稽徵法》著手商訂臺美避免雙重課稅文書,後續須報行政院核定。臺美若簽署租稅協定,將在促進雙邊投資貿易、強化雙邊關係扮演關鍵角色,且能鼓勵其他國家增進與臺灣的經濟連結,同時將對臺灣企業、投資人與勞工創造租稅上的利益。
臺美租稅協定的必要性及修法過程
去(2022)年投審會核備對美投資金額為約 10 億 8,876 萬美元,占總核准對外投資金額11%,排名第
2,僅次新加坡,較前一年增加約 128%。若以件數而言,核備赴美投資件數共 100 件,排名第 1。同年,投審會核准美資來臺投資金額為 3 億 9,785
萬美元,占總核准外國人來臺投資金額的 3%,排名第 7。倘以件數來看,該年核准美資來臺投資件數為 236 件,僅次於從香港來臺投資的 742 件,排名第
2。今年由於投審會核准台積電以 35 億美元增資美國亞利桑那州廠,截至 1 至 8 月,臺灣對外投資金額已突破 111 億美元,年增超過 1 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