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灣證券交易所預計於今(2023)年 7月底,和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共同設立「臺灣碳權交易所」。碳權是什麼?為什麼要有碳權交易?碳權交易運作機制又如何?該如何運用?以及在進行碳權交易前,又該如何建立碳管理機制?這些問題相信存在於多數人心中。有人認為,開放碳權交易,一些高汙染產業不就理所當然地透過購買碳權來抵銷自己的高碳排,並無益於減碳,然而,碳權交易是需要搭配相關配套措施,並非想買就買、想抵就能抵,透過相關規範,確實可以達到降低整體碳排放的效果。
本期封面專題「迎向淨零曙光
碳權交易的挑戰」,將帶領讀者剖析碳權交易與碳管理:「臺灣淨零曙光—臺灣碳權交易所設立」針對碳權型態與價格、碳權產生與品質、碳權抵換量、碳權交易的意涵與企業
ESG及碳權交易所建置準備,提供政府建設置臺灣碳權交易所及相關配套與規劃參考;「企業低碳轉型-碳權交易之會計處理」則就強制性碳權交易市場與自願性碳權交易市場,分別說明實務上之碳排放負債與碳權資產會計處理的數種可被接受的處理方式;「積極備戰綠色人才,迎接淨零新時代!」說明面對碳有價時代來臨,企業應具備的管理策略與人才之儲備。
獨立董事之設置,原欲改善公司治理,然而近來發生不少公司派、市場派獨董捲入經營權之爭的亂象,令各界猶如霧裡看花,獨立董事之功能亦受質疑。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證券交易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修正第
14條之 4、第 14條之 5、第
178條等有關獨董功能、權限,將相關權力交由審計委員會。本期專文「獨董之變」將從公司法與證券交易法的修法演進,詳盡剖析獨立董事權能之變化。
IFRS 17「保險合約」即將在 2026年上路,正式與國際保險合約會計準則接軌。保險公司適用 IFRS 17將面臨許多重大之稅務治理問題,本期專文「我國實施
IFRS 17之稅務影響與企業之因應」,將介紹我國實施 IFRS
17對保險公司之稅務影響,並提出因應與建議。未來如何順利接軌並降低稅務風險,則有賴主管機關修訂合宜之稅務規定,以及保險業者即早檢視問題,做好稅務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