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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2025)年12月4日,英國政府公布《財政法案》(Finance(No.2)Bill 2024-26),針對國際稅務領域進行全面改革,涵蓋移轉訂價(TP)、常設機構(PE)及利潤移轉稅(DPT),並引入新的報告制度,此法案預計於今(2026)年第一季正式生效,對跨國企業英國稅務架構將帶來深遠影響。
移轉訂價改革:與OECD接軌
現行移轉訂價規則將進行多項調整,重點包括:
1. 英國境內交易免除規則:當兩家企業均為英國稅務居民且適用相同公司稅率時,通常免適用移轉訂價規則。然若涉及特殊情況,如油氣環狀稅制(ring fence trade)、專利盒(patent box)、外國分支免稅選擇,或金融業交易(壽險、銀行、投資信託、證券化、REITs),則仍需遵守移轉訂價。英國稅務機關(HMRC)仍保有發出移轉訂價通知之權限,以避免英國稅收損失。
2. 金融交易規則修訂:為與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移轉訂價指引》第十章一致,英國將允許考慮隱含支持(Implicit Support)及擔保對借款條件的影響,並調整集團內借款補償機制,允許集團內借款額度重分配作為補償調整。此外,簡化「共同行動(acting together)」規則,降低正常融資安排被納入移轉訂價範圍的風險,並將外匯損益納入移轉訂價調整範圍。
3. 無形資產交易單一評價標準:跨境關係企業間之無形資產交易,須以常規交易價格計算損益,不再適用市場價值與免稅轉讓雙軌制度,避免多重評價標準造成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