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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2024)年12月5日,中國財政部對外發布《關於政府採購領域本國產品標準及實施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對中國製產品具體的評判標準進行明確,既回應了實際需要,又通過20%的價格評審優惠方式凸顯了對中國製產品的支援政策,以提升中國製造競爭力。
《徵求意見稿》關注重點
擬定的中國製產品標準
一是產品在中國境內生產,即在中國關稅區內實現從原材料、元件到產品的屬性改變,不包括貼牌、簡單包裝等;二是產品的中國境內生產元件成本達到規定比例要求,具體比例分產品確定並動態調整;三是在滿足前述條件的基礎上,對特定產品還要求其關鍵元件在中國境內生產、關鍵工序在中國境內完成。(以上第二和第三項具體標準預留在未來三至五年內制定)。
中國製產品標準的適用範圍
政府採購中國製產品標準現階段適用於貨物,主要是工業製造品,不包括農林牧副漁產品、礦產品、食品飲料和無形資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