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品質係全球利害關係人關注的重要議題,在審計品質的定義及衡量仍無國際一致的標準下,國際專業會計組織及監理機構,透過全球調查,期以找出處理此議題的潛在 方法。歐洲會計師聯合會(Accountancy Europe) 於今(2022)年5月發布「審計品質 指標(Audit Quality Indicators;AQI)-全球倡議總覽實況報導」(註1),彙集英國、美國、加拿大、德國、荷蘭、新加坡等國有關AQI的評估、探討及發布的最新進展,俾以推動歐洲和全球有關如何定義、衡量和提高審計品質;審計監理機關國際論壇(International Forum of Independent Audit Regulators;IFIAR)去(2021)年7月出具的「國際審計市場的攸關發展」(註2)調查結果亦指出,許多司法轄區的會計師事務所已實施透明度報告及類似倡議,顯見考量採用 AQI衡量審計品質,以及實施會計師事務所透明度報告作為提高審計品質的措施,已逐漸發展為國際趨勢,亦可能成為提升我國審計品質之參考路徑。
金管會近期所發布的審計品質指標,以及會計師事務所透明度報告攸關的重大政策,亦為時勢所趨,公會所關注的重點是,揭露的指標(I)與審計品質(AQ)是否確有關聯性,仍須進一步檢視及審慎斟酌。此外,透明度報告的編製,亦宜由會計師事務所自願性及彈性發展,不宜做過多之規範,應朝原則性先做,慢慢推動為宜。茲分述如下。
「審計品質指標相關指引」
AQI 揭露採二階段推動
金 管 會 繼 去 年
8月發布「AQI揭露架構」及「AQI揭露範本」後,於今年7月發布二份「AQI相關指引」,分別為「審計委員會解讀審計品質指標指引」,協助上市櫃公司審計委員會有效解讀
AQI資訊,以及「會計師事務所編製審計品質指標指引」,就各AQI細項指標提供明確定義及計算說明,作為會計師及事務所編製AQI 資訊的重要依據。
AQI揭露架構及範本,內容涵蓋專業性、品質控管、獨立性、監督及創新能力等5大構面及
13項指標項目,規劃採二階段方式推動,第一階段鼓勵四大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先行,自今第
4季起承接上市櫃公司明(2023)年度財報查核簽證委任案件時,主動提供AQI資訊,作為上市櫃公司審計委員會評估續任或委任簽證會計師的參考依據;第二階段為今年後,視採用
AQI情形及成效,評估其他簽證公開發行之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採用的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