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質選擇權評價法 應用現況與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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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傳統淨現值(Net Present Value;NPV)法在評估長期投資案決策起始時點,即已將未來的可能情況、決定影響未來現金流量變數的輸入值,以及要求的投資報酬率(折現率)預先設定,因此並未考慮未來有機會修正原投資決策的能力與價值,特別是生技製藥相關技術的投資、授權或技術移轉案,例如新藥開發技術的研發投資或技術授權或所有權移轉,在研發各階段所需耗費的時間及投入成本、臨床試驗成功率、獲得藥品許可證後之營業收入、費用及利潤等,皆是高度不確定的項目,而企業在面對此等高度不確定的狀況時,理性的決策者必將採取彈性態度,隨時根據內外在環境的變化做出最適當的動態因應,因此對於此類投資決策,也必須採用動態的價值評估方法。

對於未來不確定高、變化較大的產業及其相關的長期投資案,學者專家認為,實質選擇權(又稱為「實物期權」)評價法(Real option valuation method;ROVM) 是最佳的動態評估方法,因為傳統NPV法存在管理者以目前對市場的認知,作為未來投資情況的假設,以及無法把不確定性的概念完整地納入資本預算中,將會低估資產或企業的投資價值等二大重要缺點。

前幾期文章中,已介紹近年來越來越多學者專家,甚至企業逐漸重視的新觀念與技術—使用實質選擇權評價法(ROVM)評估各類具高度風險投資、授權或技術移轉案,特別是新藥開發技術案的價值,以作為決策依據。本文將就ROVM目前實務上的運用情況,聚焦在生技製藥研發專案的運用情形、ROVM運用比率偏低的原因,以及其未來發展遠景,並提出克服實務運用比率偏低的可能方向,作為本專欄系列文章之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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