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衛生福利部調查,我國每100位65歲以上長者中,約有8人可能罹患失智症,且隨年齡增加,比例更呈倍數上升。失智症在我國已非少數個案,而是多數家庭均可能面對的現實問題。然而高齡失智,其人身照護與財產管理如何選擇?
失智者的照護在近年逐漸成為社會關注焦點,尋常百姓或達官貴族都可能遇到,有時照護者比被照護者更加難堪。尤其,隨著我國邁入超高齡社會,愈來愈多家庭開始面臨長輩記憶力退化、判斷能力下降,甚至失智症所帶來的人身照護與財產管理問題。
根據衛生福利部調查,我國每100位65歲以上長者中,約有8人可能罹患失智症,且隨年齡增加,比例更呈倍數上升。失智症在我國已非少數個案,而是多數家庭均可能面對的現實問題。特別是當長輩名下仍持有不動產、公司股權、投資資產,甚至擔任公司負責人時,若未及早進行法律安排,更可能衍生財產管理、交易效力、公司經營及家族爭議等問題。此時,家屬往往需面臨一個重要抉擇:是否需要為長輩進行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等法律程序?
然而, 應選擇「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以及相關制度之法律效果與實務運作方式,對多數人而言並不熟悉。以下將透過不同情境,說明兩種制度之適用情形與應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