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2016)年進入第12月份,雖然全球經濟政治明顯動盪不安,臺灣的會計界卻創造並見證了幾項難能可貴的共同成就。藉此即將送舊迎新之際,本文與所有關心臺灣公、私部門會計審計發展的專家先進及讀者朋友們分享。
政府會計準則與國際接軌
行政院主計總處政府會計共同規範審議會歷經十年十次正式審議會議,及無數次專案研究會議後,終於在今年10月間先後通過共12號政府會計觀念公報(3號)及準則公報(9號),11月1日正式函頒實施。同步亦繼「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後,賡續修訂「中央總會計制度」,以供編製中央總會計報告時有所依據。除中央政府機關外,各級地方政府會計革新作業亦即將完備,預計於2018年可併同實施公報規範。至此,我國政府會計雖訂有「會計法」遲遲無法經立法院修訂之現實困礙,卻已在主計同仁多年鍥而不捨地努力下,邁上一條與國際接軌的精進大路。
這次的全面更新政府會計準則,是我國數十年來首次成功地在會計法的舊框架限制下,依據國際公部門會計準則(International Public Sector Accounting Standards;IPSAS)的精神,參採應計制與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會計實務,所完成函頒實施的政府會計觀念及準則公報,值得所有主計人欣喜慶祝。雖然目前相關準則仍未完善,但許多主計同仁不斷付出心力,主管長官持續支持肯定與專家學者投入參與研究,所有會計人都相信這場寧靜改革終有開花結果的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