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前(462)期月刊中曾藉由報導國際評價準則委員會(IVSC)與英國皇家特許估價師協會(Royal Institution of Chartered Surveyors; RICS)於去(2023)年 11 月中共同參與的圓桌論壇,以探討環境、社會、治理(ESG)對評價實務之影響,本期接續此議題繼續 說明 ESG 對 企業評價 之 影響、ESG 中的社會責任及公司治理,最後再以 ESG 與評價之未來作為結論。
企業評價與ESG
充滿挑戰仍勢不可擋
於圓桌論壇之主題三,主要探討與企業評價 及 非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相 關 之 ESG 議 題, 聚 焦將
ESG 列入企業評價考量因素之重大轉變。在過去五至七年間,各界納入 ESG
因素的腳步明顯加快,側重於風險與資金成本相關之環境因素。目前全球之共識,尚處於專案設計及認證方面;歐洲在此領域之發展引領全球,當地投資者要求特定綠色關鍵績效指標,而目前該等綠色關鍵績效指標已確定被納入投資及評價流程。另,財務諮詢公司
KRoll 有一項研究值得關注,該研究指出,走在 ESG 前端之企業享有評價溢價。這項研究係根據 MSCI 的 ESG 評等進行分類,結果顯示走在 ESG
前端的公司其年度報酬明顯優於對手。
最近出現了更全面的評價方法,其將現金流量、可類比公司分析與 ESG 評等進行整合。這項演變,可以從國際私募基金及創投評價規範(The International
Private Equity and Venture Capital Valuation
Guidelines;IPEV)與國際評價準則近來之修訂方向獲得印證。惟 ESG
在評價實務之應用仍因不同領域而異;例如在訴訟與仲裁案件之評價時,計算損害賠償金額往往較為保守,可能不會將 ESG因素納入考量,除非是與環境惡化有具體關聯
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