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ASB工作計畫之更新
IFRS 9及IFRS 16施行後檢討之時點
於明(2023)年下半年考量何時開始進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IFRS
9)中避險會計規定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租賃」(IFRS 16)之施行後檢討。
IFRS 9施行後檢討─分類及衡量
繼續分析對IFRS
9中分類及衡量規定之回饋意見,並考量回饋意見所提出有關企業如何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之施行後檢討─分類及衡量」徵求資訊函未明確涵蓋之規定之六項議題:1.
除列規定於金融資產之適用;2. 透過電子轉帳所收取結清金融資產之現金;3. 購買或出售非金融項目之合約;4.
對企業選擇將公允價值變動列報於其他綜合損益中之權益投資,其交易成本之會計處理;5.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及6. 購入或創始之信用減損金融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