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金管會證券期貨局高晶萍局長 讓資本市場成為 創新的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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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證券期貨局高晶萍局長說明主管機關如何透過制度鬆綁與監理配套並進,提升市場韌性與國際競爭力,為臺灣邁向亞洲重要創新籌資樞紐奠定基礎。

對新創與成長型企業而言,資本市場不只是上市的終點,而是擴大規模、走向國際的重要起點。隨著創新板、創櫃板與轉板機制的調整,臺灣逐步建構一條更貼近企業成長曲線的多層次資本路徑。

本期專訪金管會證券期貨局高晶萍局長,分享主管機關如何以制度彈性回應創新需求,同時強化資訊揭露與投資人保護,期許資本市場成為孕育新經濟產業與下一個關鍵企業群的力量。

為創新企業打造更有彈性的籌資舞台

Q1:

為推動亞洲創新籌資平臺,金管會證券期貨局偕同證券交易所及櫃檯買賣中心,推動多項資本市場精進措施,推動策略聚焦股票市場及債券市場。在多項資本市場精進措施中,主管機關認為目前最關鍵、最具突破性的制度調整為何?其政策目標為何?

A:

推動「亞洲創新籌資平臺(Asia Innovation Capital,AIC)」是金管會響應賴總統「創新經濟.智慧國家」及「臺灣人工智慧島」國家願景的旗艦計畫。自民國(以下同)114年10月21日正式啟動以來,從根本上提升臺灣資本市場的國際競爭力,精準扶植本計畫之14個國家政策重點產業(包括半導體、AI、AIOT、智慧製造、綠能環保、機器人、數位雲端、智慧交通、智慧健康、生技醫療、資安安控、次世代通訊、無人載具與國防航太等)迅速獲得資本支持,鞏固臺灣在國際供應鏈中的關鍵地位,並吸引更多國內外創新企業將臺灣視為「亞洲區籌資首選」,發展茁壯邁向國際舞台。

因此,AIC計畫所涵蓋的雙主軸、3大領域、13項面向及25項措施,均為盤點現況下最具「關鍵性」與「突破性」的制度調整,概括說明如下:

一、精進創新板交易及上市制度:

衡平各板塊交易制度, 繼112年度調整創新板股票得為信用交易、借券及款項借貸交易、114年度起全面刪除合格投資人限制及開放盤中零股交易後,本次再調整創新板股票自114年11月17日起得列入當沖交易標的,自此,創新板除應簽署風險預告書外,交易制度與上市櫃一般板趨近一致,另並鬆綁投信基金投資創新板股票額度與上市一般板相同,引導資金投入,提升交易活絡度及市場流動性。

此外,衡平各板塊獲利條件對董事、監察人及大股東強制集保規範,並促進公司申請上市意願,符合上市一般板獲利條件之本國公司申請創新板上市,股票集保期間自二年縮短為一年;復為提升創新板市場國際競爭力,本次亦大幅度精簡合規成本,創新板本國公司符合上市一般板獲利條件者,可免除三年之承銷商保薦,且為衡平國內外規範,創新板本國公司上市後申報會計師內部控制制度審查報告亦由三個會計年度縮短為一個會計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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