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捷租稅協定 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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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日前與捷克完成「避免所得稅雙重課稅及防杜逃稅協定」之簽署,雙方將於完成各自國內必要程序後確認實施日期。臺捷租稅協定主要提供一方國之企業於他方國從事營業未構成「常設機構」者,營業利潤免稅;在股利、利息得享上限稅率10%、權利金報酬上限稅率5%;以及股份交易所得原則免稅等租稅減免優惠。我國目前簽署生效之全面性租稅協定共有32個(捷克為第33個),其中歐洲國家15個(歐盟會員國13個)。臺捷租稅協定將使我國在歐洲地區租稅協定網絡更趨完整,有助我商在歐洲地區營運布局,吸引外商以我國為亞太營運中心,對於租稅協定洽簽拓展亦具正面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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