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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自民國96年間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第二輪相互評鑑程序落入「一般追蹤名單」,再於民國100年間落入加強追蹤名單,持續至民國103年間第二輪相互評鑑程序結束時,仍與菲律賓、寮國、越南等國同列過渡追蹤程序之追蹤國家。法務部表示,近年推動刑法沒收新制、制定資恐防制法,以及修正洗錢防制法等,在法制面有重大進展,已於今(2017)年7月20日APG年會大會中正式獲得各會員的支持,順利脫離上開過渡追蹤程序,為本次10個缺失未改善之後續追蹤國家中,唯一順利脫離追蹤的國家,顯示我國在洗錢防制的決心,期許在2018年APG第三輪相互評鑑中繼續獲得佳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