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編輯部 日期:2017年7月號 (第380期) 出處:
財政部日前發布「電子支付機構申請辦理代使用者指定帳戶並記錄無實體電子發票中獎獎金儲值情形作業規定」,開放電子支付機構專營收受儲值款項業務,及提供使用者向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申請手機條碼功能及使用手機條碼索取電子發票服務功能之應用程式者,得向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申請辦理代其使用者指定電子支付帳戶,並將該使用者之無實體電子發票中獎獎金儲值情形,記錄於該帳戶。最快在7-8月期統一發票開獎時,中獎獎金可直接匯入使用者的電子支付帳戶,以真正落實電子發票無實體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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