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銀事件檢討 強化公股管理、金檢強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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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日前召開「兆豐銀行遭美裁罰案督導小組」第八次會議,財政部提出「公股股權管理督管機制與強化內稽內控法遵」改革措施,將持續研擬增訂公股事業重大偶發事件通報機制;及時檢討公股代表適任性,並強化董事會功能精進作為,明訂並執勤海外分行須陳報董事會事項,避免內稽流於形式,另督責公股事業增進海外從業人員訓練,強化涉外事務處理能力等。 金融監理專家則建議,由第二人擔任公股代表聯絡人,監督公股主事者並取得資訊,及強化獨立董事的權限。金管會提出「加強金融監理檢討方案及改革措施」,強調將借鏡兆豐銀行事件,持續要求金融機構應重視法令遵循及內控制度,並強化金融機構通報機制、國外營業單位的監理機制、內部控制三道防線功能、與當地主管機關溝通及合併監理暨跨國監理等具體措施。金融監理專家另建議,在自行查核、風險管理與法令遵循、內部稽核等三道防線上,應明確界定金控董事會、銀行、內稽、法遵、業務單位各扮演的角色及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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