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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將於近期制訂推動證券商辦理客戶定期定額方式購買個別股票與指數股票型基金(ETF),未來投資人將可與證券商約定以定期定額方式投資不同標的股票或ETF,擬採同步開放「在現行台股平台進行交易」(即綜合交易帳戶)與「建置在現行之財富管理信託平台」二種方式進行,由業者自行選擇;而投資標的須以長期投資為前提,排除權證、證券投信及期貨信託槓桿/反向ETF,由證券商自訂妥適篩選標準。未來金管會將配合修正相關法令,開放證券商得以自有資金開立調節專戶買賣上市、櫃股票與ETF,作為客戶以定期定額方式購買個別股票與ETF之零股調節之用。希能活絡股市,提升股市動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