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編輯部 日期:2020年3月號 (第412期) 出處:
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升溫,影響民生消費,國產署日前訂定防疫期間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合法使用人緩繳租金(含地上權地租、委託經營經營權利金)因應措施,合法使用人如無法如期繳納租金,有緩繳租金需求者,今(2020)年度按契約約定(按月、季、半年或每年限繳期限)應繳納租金,尚未繳納或未屆繳款期限者,得申請展延繳納期限至今年12月底前繳清,期間免計收違約金及遲延利息。本次因應措施適用國有非公用不動產以出租、設定地上權或委託經營方式提供民間合法使用案件,預估受惠人數約18萬7千餘戶。
全文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