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蘭固定收益證券 徵免證交稅及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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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核釋買賣外國發行人在我國境內募集與發行僅銷售予專業投資人之資產基礎租賃型((Ijarah)及資產基礎代理型(Wakalah)伊斯蘭固定收益證券(簡稱Sukuk)之相關稅捐徵免規定。由於國際間將Sukuk視為債券,按發行人為外國企業或政府,歸類為外幣計價之公司債及外國政府公債,故買賣Sukuk比照證券交易稅條例,至2026年12月31日止暫停徵證券交易稅。又Sukuk給付之固定收益,如為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免納綜合所得稅,惟應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課徵基本稅額;如為總機構在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應併計營利事業所得課徵營所稅;至於非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總機構在境外之營利事業,則不須課徵基本稅額及所得稅。此外,投資人買賣Sukuk產生之證券交易所得,依規定停止課徵所得稅,如投資人為總機構在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或外國營利事業在我國境內有固定營業場所或代理人者,其買賣Sukuk產生之證券交易所得,應計入基本所得額課徵基本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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