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延攬科技人才 鬆綁補助條件

字級
  |    | 

科技部日前完成修訂「科技部補助延攬客座科技人才作業要點」,將自今(2019)年8月1日起施行。新修訂將博士級研究人員延攬資格由「博士後研究人員」修正為「博士級研究人員」,並授權大專校院及學研機構依照實際工作需求和屬性彈性訂定職銜。配合博士級研究人員職銜授權學校自訂,增列「研究費」補助項目,並明確各項補助經費為部分補助性質,大專校院與學術研究機構可在補助期間內,自籌經費或由科技部各類計畫經費挹注配合款。另針對審查研究表現優異者,補助期間可配合參與計畫的全程期間一次核給多年期,期滿亦可申請繼續補助;並同步刪除博士後研究總補助年限規定,以利滿足長期尖端研究上的人力需求。

全文未完...

欲閱讀全文,可訂購本期雜誌電子雜誌
如果您喜歡我們的文章,您可以訂閱電子報,獲得最即時的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