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公股企業之治理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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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公股企業之治理機制
葉銀華/交通大學財務金融研究所教授

日前發生銀行提款機盜領案,社會一篇嘩然。前車覆,後車戒,我們更應該從事件中尋思經驗,惟有提升資安的重視度及防護層級,掌握核心能力及資安情報,才能無畏前行。

何為泛公股企業?政府所能控制的企業,更精確地說是執政黨所能掌控的企業,除了國營事業外,還包括泛公股企業。國營事業是指政府單位總計持股在50%以上,受國營事業與政府採購相關法規的規範,亦受審計部的監督;而泛公股企業是指政府單位總計持股在50%以下,但政府所指派與支持的董事席位過半者。不管國營事業、泛公股企業的董事長、總經理、高階主管人事,皆由執政黨決定,當然也受到立法院的監督與影響。

國營事業,例如:臺灣銀行、土地銀行、中油、台電、中華郵政公司等;泛公股企業的範圍更廣,例如:中華航空、中華電信、中鋼、兆豐金、華南金、第一金、合庫金、彰化銀、臺企銀等。
由於國營事業有較明確的法規限制與規範,而且也負擔政策與公共服務,另外,因其為未上市、上櫃公司,本文在此先不討論;讀者可參考OECD所發布之國營事業治理實務守則。

大型泛公股企業,一開始都是由國營事業進行民營化,讓政府持股低於50%,然後進一步規劃上市上櫃工作,然而其又迴異於一般上市上櫃公司,政府仍然對董事長、董事、總經理、高階主管人事有著決定性的影響力;但是其又有超過一半,甚至八成以上股權是由非政府投資人擁有。因而產生一個現象:泛公股企業董事長、董事、總經理、高階主管有可能會隨著政黨輪替而更換,此與公司法、證券交易法與其他法規無關,因此如何強化泛公股企業的治理機制,形成一項重要課題。

有關泛公股企業所引起的治理爭議,可以最近發生之華航罷工事件、第一銀行ATM遭盜領、兆豐銀行紐約分行違反防制洗錢法為例,凸顯問題的重大性,並且本文簡述泛公股企業的治理機制,以及泛公股銀行之整併。

華航罷工事件的治理爭議

2016 年6 月底發生桃園華航空服員工會的罷工事件,政黨輪替前的舊經營團隊任由罷工發生,而新任命的董事長為了平息罷工,幾乎全部答應罷工空服員的要求;7 月初,包含地勤的華航企業工會也提出八點訴求,新董事長原則性接受。華航到底是誰的?這是必須說清楚的議題,只從單方面思維,恐怕會以偏概全,特別是華航的最大股權控制者是政府,公股控有股權約為45%。

利害關係人權益之平衡

當時未將罷工事件交付仲裁的桃園市長認為華航不應以追求利潤為目的,飛安、服務品質和員工的照顧才是重點。然而桃園市長的說法引發華航小股東不滿,他們反問市長:華航是慈善事業嗎?華航空服員待遇優於國內同業,公司過去5 年只有去年賺錢,2016 年前5 個月營收已經落後長榮航空。

桃園市長的言論某種程度有所立論,但可能與華航是一家上市公司的立場有所背離,試問此次新任管理團隊對勞方的妥協,初估華航每年需增加十億元以上的費用,有可能讓華航淪為無法或很難賺錢的公司,如此一來,債權人、股東是否會再投入資金?華航又如何留住或招攬優秀員工?這些因素嚴重影響華航的飛安品質,難道不怕旅客不願搭華航班機?

當然我們認為公司治理不能只追求股東的利潤,而犧牲員工、旅客的權益;亦不能偏重員工權益,而讓公司犧牲股東的利潤與旅客的權益。

華航並非單方面利害關係人所擁有,而公司治理則是處理所有利害關係人的精細工程。利害關係人首先是客戶(顧客),畢竟客戶是讓公司產生現金流量的來源。而就投入資源於公司經營、希望參與公司收入分配者,可概分成非股東利害關係人(例如:員工、債權人)與股東兩大類,由於股東是最後分配盈餘者,因此由股東會選出董事會經營公司。公司在追求股東權益之前,必須先確保客戶與非股東利害關係人得到「合理」權益,當公司所有利害關係人都受到合理對待,公司才能永續發展。

華航勞資爭議,屬於泛公股事業治理的問題。由於泛公股事業董事長、總經理,以及主導人事政府,皆非公司股權擁有者,不管作為、不作為,影響的皆不是自己財富或權益,因此容易傾向短視的作為,產生「所有權缺位」的問題。這裡要強調的是,短暫平息罷工與後續事件所增加的成本是每年都要發生的,受影響的是股東權益,特別是華航是一家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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