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是早在13世紀就已經出現的古老產業,近年因為網際網路的興起,產業之間的界線被淡化,金融與科技跨業合作已是常態,除了先前的數位銀行、純網銀等,開放銀行的概念也隨之出現。
金融新型態─開放銀行
開放銀行意指金融機構在客戶(消費者) 的同意或要求下, 透過應用程式介面(application
programming
interface;API)將消費者的資料提供給第三方業者(TSPs),以強化客戶的資料可攜權,並得到更多元且個人化的服務。英國在2015年開始推動開放銀行,英國競爭暨市場管理局(Competition
and Markets Authority;CMA) 開放銀行業務負責人Bill Roberts
去(2018)年在臺北金融科技展時分享,由於政府發現民眾想要在不同銀行間轉換相當困難,讓國內大型銀行具有穩定的高市占率,Bill
Roberts甚至打趣道:「在英國大家寧可換伴侶,也不會想換銀行。」
為了改變銀行不需要太過努力就可以留住消費者,而導致金融創新停擺的窘境,英國政府決定推動開放銀行,強制要求銀行採行共通開放的API,使得銀行必須想方設法留住客戶,同時也讓其他中小型銀行有了更多發展空間,金融生態圈因此得以活絡。
華南銀行副總經理許柏林表示,開放銀行可以為銀行、消費者、第三方業者等開放金融生態圈裡的各個角色,帶來不同益處。消費者可以透過第三方業者所提供的整合服務,節省比較各家銀行每項產品的時間,降低重複登打個人資料的次數,加快投資交易的速度,並經由第三方業者體驗更好的金融創新服務;銀行則能依第三方業者回饋的消費者資訊,調整及提供更貼近消費者需求的金融產品;而第三方業者也可以從銀行所提供的資料,幫助消費者做資產管理、建議商品的服務,增加獲利來源。
第一銀行數位銀行處經理吳柏辰以帳戶查詢功能為例說明,消費者會有數個銀行帳戶,但要分別登入5家銀行App的程序繁複,若有一個App可以讓消費者同時掌握5家銀行的借貸關係、存放款餘額,步驟就會相對簡單。但為避免讓銀行因直接相互合作而產生微妙競合,因此就會衍生第三方業者,並由其擔任中間的角色。在消費者、銀行、第三方業者、政府都會受益的情形下,全球的金融業、非金融業都會積極投入開放銀行產業。
全球開放銀行發展現況
除了英國,
目前國際間包括歐盟、香港、新加坡等地區已逐步推動開放銀行。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黃昱程指出,依推動方式可分為強制性與自律模式,採強制性規範的有英國與歐盟,並訂有專法,而香港與新加坡則是依循自律模式,由主管機關或與銀行公會共同訂定規範,並無制定專法。
英國
英國競爭暨市場管理局(CMA)透過法九大銀行及英國房屋互助協會,合稱「CMA 9」。CMA
9共同出資成立開放銀行組織(Open Banking Implementation Entity;OBIE),
負責制定API標準、格式、管理規範,並建立安全機制與架構。而第三方業者也可以自願加入開放 API
的行列,但必須先向OBIE申請,並經過英國金融行為監理總署(FCA)核准。
歐盟
根據歐洲銀行管理局(European Banking
Authority;EBA)2016年發布歐盟支付服務指令第二版(PSD2),要求銀行業者在消費者同意下,須將資料開放給被許可之第三方業者,促進市場競爭與創新,讓消費者享有多元選擇與支付服務。EBA要求歐洲經濟區(European
Economic Area;律強制要求,第一波API實施對象為英國前EEA)31國均須遵守,並在去年1月將PSD2國內法化。
香港及新加坡
在遵循現行銀行及個資保護相關法令的前提下,由銀行與第三方業者自行發展,但銀行對第三方業者在契約規範、資料格式及資安標準應有足夠的要求。香港金融管理局表明採分階段開放監理模式,先開放公開資訊及申請指示資訊,涉及帳戶與交易的個人資訊,再視市場發展研議;新加坡則並未採取分階段開放,而是完全由自由市場發展,但要求應對個人隱私資料採用相對的安全標準與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