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薪酬結構的制定除了需達到留住人才的目的之外,更重要的是如何激勵高階主管朝增進股東財富的方向努力。因此,高階主管所領取的薪酬應反應公司績效表現。但美國企業發給高階主管的薪酬,一直以來受到社會大眾的爭議,無論在學術或實務上,都有高階主管是否領取超額報酬之疑慮。例如,高階主管薪酬似乎沒充分反應公司之營運績效,此外,部分公司治理較差的公司,甚至有過度站在高階主管立場給予薪酬的情況。例如公司在經濟時局較差、績效較不好的期間,董事會在決定高階主管薪酬時,會把大環境的影響考慮進來,以避免高階主管領到較低的薪酬。但在經濟時局較好的時候,薪酬決定卻未過濾掉整體產業表現,亦即在薪酬決定上,有不對稱基準的情況(Asymmetric benchmarking in compens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