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意與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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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0年2月3日政府公布「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藉此來建構更具文化及創意之社會環境,並運用科技與創新研發,健全文化創意產業人才培育,以促進文化創意產業之發展,期望為該產業更積極開發國內外市場。從「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的立法意涵,可以看出政府鼓勵民眾由創意轉為生意,期望對社會的文化和經濟發展,都有正面的影響力。藉此,我國可逐漸從代工經濟轉型到創意經濟,呈現設計力成為品牌競爭的差異化關鍵,所以,如何讓「創意設計」變成賺錢的「好生意」,引起社會的關注與討論。

創意設計的實績

擁有亞洲創意設計新力量的Pinkoi,可稱為創意變成生意的實績案例,該公司擁有設計師社群和限量文創設計商品展示銷售網,在平台上歡迎大家來買設計、賣設計。如此,讓設計師找到創作與販售的平台;讓喜愛創意設計的購物者擁有另類的購物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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