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編輯部 日期:2018年10月號 (第395期) 出處:
財政部日前核釋,已稅中央系統型冷暖氣機損壞換裝新主機或新壓縮機者(新主機或新壓縮機完稅照應註明係換裝原某某號完稅照中央系統型冷暖氣機之原主機或原壓縮機),及以免稅採購或已稅之汽車冷暖氣機壓縮機供已稅汽車換修使用者,不論是否逾保固期間換裝(修),應僅就該換裝(修)之新主機或新壓縮機,課徵貨物稅或辦理退還溢繳之差額稅款,無須再加計成數伸算整臺冷暖氣機課徵貨物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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