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財政部於今(2024)年10月18日公布2025年預算案,針對直接稅有許多更動,包括全球最低稅負制、稅務優惠政策等議題皆有所更新,相關建議內容如下:
關於壽險契約或解約金、累積之保單價值準備金等,得否作為強制執行的標的,學說或實務均有不同見解。就此爭議,最高法院大法庭已於2022年12月9日裁定:「執行法院於必要時,得核發執行命令終止債務人為要保人之人壽保險契約,命第三人保險公司償付解約金。」
最高法院大法庭:壽險契約得強制執行三項理由
1.股利稅(Dividend tax)
自課稅年度2025年起,對每年收取超過100,000馬幣股利收入之個人股東(居民、非居民及透過代理人持有股份的個人)課徵2%股利稅,並享有某些免稅。
2.銷售稅和服務稅Sales Tax and Service Tax(SST)
● 銷售稅調整
基本食品將維持免銷售稅,非必要項目(如被認為是進口高級商品)的銷售稅將提高。自2025年5月1日起生效。
● 擴大服務稅範圍
服務稅的範圍將擴大至包括新的服務,例如企業間的商業服務交易。自2025 年5月1日起生效。
3.外國收入免稅期將延長
在馬來西亞居住的個人所獲得的外國來源收入免稅,目前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現已延長一年至2027年12月31日。
4.補貼合理化
針對收入最高的15%人士,將合理化地減少補貼;包括取消汽油補貼,及逐步減少教育和醫療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