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商辦理證券業務借貸款項 管理辦法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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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修正證券商辦理證券業務借貸款項管理辦法部分條文,開放證券商辦理具有發行人員工或原股東身分之客戶,認購發行人初次上市櫃現金發行新股,或已上市櫃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為擔保之借貸款項(認股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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