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讓實支實付傷害醫療保險回歸「損害填補」性質,有實際支出才予理賠,金管會修訂「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部分規定,要求實支住院醫療險及實支意外醫療險,未來民眾應以醫療費用收據「正本」辦理理賠。產壽險公會認為,因應商品設計及內部規範調整作業時間,預計10 月會有新商品推出,過渡期間仍需依損害填補原則處理,即同一保險事故理賠金額合計不能超過實際負擔之醫療費用。金管會亦正檢視產壽險公會所提的三大配套措施:一、續保件也可續用副本理賠;二、住院醫療、傷害醫療均分別適用正本限額,跨不同險種都可理賠;三、海外突發疾病等未要求正本者,仍可用副本理賠。配套措施將盡快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