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宣布接軌 IFRS永續揭露準則 成立專案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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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基金會(IFRS Foundation)轄下之國際永續準則理事會(ISSB)於今(2023)年 6 月 26 日發布永續揭露準則第 S1 號「永續相關財務資訊揭露之一般規定」(S1)及第S2 號「氣候相關揭露」(S2)。金管會 8 月正式發布我國接軌 IFRS 永續揭露準則藍圖。重點如下:

■ 接軌方式:將以直接採用(adoption)方式接軌 IFRS 永續揭露準則,並經金管會完成認可後適用。2026 年首次適用須包含 S1 及 S2;2027 年及以後將視 ISSB 研訂情形,逐號評估並認可。
■ 適用對象及時程:自 2026 年會計年度起,分三階段適用:(1)2026 年:資本額達 100 億元以上之上市櫃公司適用;(2)2027 年:資本額達 50 億元以上未達 100 億元之上市櫃公司適用;(3)2028 年:其餘所有上市櫃公司適用。
■ 揭露位置及時點:將修正年報編製相關規定,新增永續資訊專章,規範國內上市櫃公司於年報專章依 IFRS 永續揭露準則揭露相關資訊,並提前與財務報告同時公告。
■ 揭露內容:考量國內企業永續發展成熟度不同,為給予充分彈性以準備因應,將允許企業採用豁免項目,並就量化難度較高的揭露事項,可依企業現行的技術、資源及能力揭露質性資訊,另涉及估計事項亦可依現行合理可佐證的資料估算,無須投入過度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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