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型保單祭禁令 預計7月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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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預告「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投資型保險專設帳簿保管機構及投資標的應注意事項」及「投資型保險資訊揭露應遵循事項」部分規定修正草案,擬修正新規範包括:第一,投資型保單完全禁止連結槓桿型及反向型 ETF;第二,類全權委託投資型保單投資非投資等級債券型基金、新興市場債券型基金,合計投資比率不得超過兩成,且其中非投資等級債券型基金之投資比例上限不超過 10%。其餘投資型保險商品連結之投資標的,不得投資於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及新興市場債券基金。第三,投資型保單若要提供加值給付,保單年度應屆滿五年以上;第四,限制類全權委託投資型保單的全委帳戶單位淨值,若低於帳戶成立當日單位淨值 80%時,不得提供資產撥回,且僅能以「現金撥回」方式設計商品,上述規定預計今(2023)年7月上路,預期新禁令將影響今年投資型保單銷售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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